科学技术史学科研究生学习过程要求的补充规定(开题与预审)
发布时间:2012-03-08 发布来源:科技史与科技考古系
研究生论文开题与预审规定
3月7日晚系教授会议讨论通过我系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预审规定,规定如下:
一、研究生开题报告将以导师为主导进行安排。导师必须在开题之前拟定开题专家委员会名单并指定主席。名单经系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后,经一级学位点负责人签字生效,由教学秘书协调安排开题时间。开题专家组原则上由本系教师组成,除导师外不少于5人,博士论文开题专家组须有3名或3名以上教授参加。开题结束后经专家组讨论,对是否通过开题做出明确结论,并由教学秘书通知相关学生和导师。
二、研究生预审参照正式送审的程序和方式,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系统,进行查重;查重合格后,由通过学位论文评阅系统匿名指派校内专家预审。预审专家数为硕士论文3名,博士论文5名。预审结果出来后,系教授委员会根据预审评语和打分讨论是否通过预审。只有通过预审的论文才可正式送审,不通过者需重新修改论文,半年后再进行以上程序。
三、申请3月底学位者,预审论文提交时间为2月8日0时;申请6月底学位者,预审论文提交时间为4月8日0时;申请11月底学位者,预审论文提交时间为9月8日0时;
四、本规定是2010版“科学技术史学科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”的补充规定,适用于全系科学学位研究生。
科技史与科技考古系
2012年3月7日